风蓝集团
 

【资金申报】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发表时间:2023-10-08 16:13

来源:部委政策速递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工作:

【申报1】2024 年中央预算内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申报2】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申报3】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申报4】2024 年中央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申报1】2024 年中央预算内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一、支持范围
(一)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 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 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 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项目条件
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 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已开工建设且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 70%。“十四五” 首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项目可优先予以考虑。省级发展改革委不能申报中央企业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初审。各地发改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 项目,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同时,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并核定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规模。
(二)报送请示。2024 年 3 月左右报送请示文件和项目汇总表。每个省(区、市)可申报不超过约 10 个项目(具体数量待通知),其中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约 5 个(具体数量待通知)。汇总表中的每个项目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 号)要求,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三份)、 专家评审及投资规模核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家意见等)作为项目申 报请示文件附件一并提交。
(三)报送要求。各地应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 地区建设需求,根据支持标准和其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切实防止出现项目不实、相关手续不全、投资估算虚高等问题,确保项目有序建设、按期竣工。脱离当地实际、其他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完工的不得申报。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需注明“经认 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区、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入库。将拟申报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在年度计划编报区中报送经贸司流通发展处。填报时,“政府投资方向”选择“2024 年专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并在“审核辅助标识 3”中注明“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或“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四、补贴标准
单体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工程投资的 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进行补贴。
五、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资金申请服务。
六、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分为固定收费模式和风险共担模式。

【申报2】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图片
一、支持范围
该专项主要围绕“十四五”规划 102 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 程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 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该专项重点包括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两大方向。
(一)污染治理方向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区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四是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六是探索开展小型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2.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一是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缺口,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对既有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开展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试点。四是强化园区和产业基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
3.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对水土气污染实施综合系统一体化治理,在治理方案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我省 5 个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建设,有效提升园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4.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一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三是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包括可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四是污水收集处理信息平台建设。五是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六是黑臭水体治理。
5.节水项目:一是重点行业节水改造。二是重点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是海水淡化、苦咸水、微咸水利用工程建设。四是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五是节水产业化项目。
(二)节能减碳方向
1.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部署, 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新优势。
2.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一是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以及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应用推广项目,以及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二、主要申报条件
(一)符合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规定的资金投向;
(二)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
(三)建设内容经济可行;
(四)申报投资符合安排标准,不存在重复安排投资;
(五)未纳入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六)已经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
(七)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八)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
(九)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三、申报要件
(一)2024 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报告(投资计划申请报告中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二)2024 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 目汇总表(必须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导出表格);(三)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以下发通知为准);(四)资金申请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安全预评价、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施工许可证,每个手续均 应根据项目情况落实到位。
(二)近三年内未收到相关处罚
信用中国上存在行政处罚、环保处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三年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生态环保督查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没有机会。
(三)同一建设项目已获得过中央财政的情况下不能申报
(四)其他项目建设程度不高于50%,总投资额不低于具体项目最低准入要求,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五、申报时限
根据经验,2023 11 月前将投资计划草案正式文件上报发改委(一式三份),同步将投资计划草案扫描版(包括附件)以及备选项目汇总表、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表格版发送环资司邮箱。污染治理、节能减碳两个方向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请分别寄送(一式一份)。超期不反馈视为无项目申报。
六、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资金申请服务。
七、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分为固定收费模式和风险共担模式。

【申报3】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图片
一、支持区域
专项支持范围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 11 省市,对确需支持其他地区的将专门作出规定。
二、支持领域
支持符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探索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项目,主要包括:
(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
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中整改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支持,用于问题整改直接相关的投资项目;
(二)长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1.尾矿库治理项目。支持纳入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实施方案的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项目;支持其他区域的尾矿库安全环境防控和生态修复项目;
2.船舶污染治理项目。支持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
(三)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
支持保障和提升湿地功能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
(四)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程。具体包括:
1.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以赤水河流域、三峡地区为重点,支持沿江省市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及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项目;
2.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为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绿色发展项目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配套项目;
(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其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包括原绿色交通方向明确支持并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
三、支持范围
(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其他区域尾矿库治理项目、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长江经济带中西部 8 省市以及享受中西部地区政策的地区;(二)嘉陵江上游尾矿库治理项目支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三)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支持沿江 11 省市。
四、资金安排
(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尾矿库治理项目、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对中、 西部地区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5%60%予以支持。原则上单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 1亿元,单个尾矿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 1 亿元, 单个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 1 亿元,单个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 2 亿元,单个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 1 亿元;
(二)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均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予以支持;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政策的革命老区等特殊地区的建设项目,支持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所指项目总投资,均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
五、申报程序
按照行政程序一级一级提交。
六、主管部门
国家发改委基础司。
七、提交资料
项目单位要按程序向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和综合信用承诺书。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申报时限
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次年第一批,当年第一季度报本年第二批。建议前置2-3个月准备。
九、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及资金申请服务(可选)。
十、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分为固定收费模式和风险共担模式,根据不同模式具体收费面议。

【申报4】2024 年中央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要点及服务内容

图片
一、支持范围
专项重点支持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重大装备产业化应用和迭代升级、医疗器械和药品高端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废旧资源高值化利用等领域,及其他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具体支持范围如下:
(一)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
1、铁矿资源开发建设。年新增铁精矿生产能力 50 万吨以上的铁矿石绿色化、智能化开发。(冶金建材处)
2、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建设。铜、镁、镍、钴、铍、铯、铋等矿产资源绿色化、智能化开发,锂矿、盐湖卤水提锂等资源综合开发技 术示范应用。(冶金建材处)
3、氮气提取。天然气等提取高纯氮气。(冶金建材处)
4、攀西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钒钛战略资源开发和产业化。(冶 金建材处)
5、钾资源开发建设。增产氯化钾 10 万吨/年以上的钾肥生产项目建设,以及钾资源绿色开发技术装备成果应用。低品位、难利用和 深层钾资源开发。(石化医药处)
(二)重大装备产业化应用和迭代升级
1、新能源汽车。围绕车电分离、充换电结合等创新需要,开展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一体化装备自主研制及示范应用。(机械装备处)
2、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型绿色高效船舶动力系统,吊舱推进器、电力推进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波浪补偿起重机、综合导航系统、惯性导航设备等机电系统,低速机轴瓦、电控系统、活塞环和中速机气缸压力监测系统、大功率启动马达、自主遥控系统等关键部件自主研制及示范应用。(机械装备处)
3、轨道交通装备。面向自主化、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 开展中国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系统、部件自主研制及示范应 用。(机械装备处)
4、能源装备。大中型发电机护环锻件、汽轮机转子锻件、大型发电机组用控制阀等关键部件,发电机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运维技术自主研制及示范应用。(机械装备处)
5、工程技术装备。桥梁、隧道、输油管道、机场跑道等基础设施损毁后应急快速修复材料、装备自主研制及示范应用。(石化医药处、冶金建材处、机械装备处根据职能分别负责)
6、纺织装备。高速智能卷绕机、短流程纺纱机、高速无模织机/经编机、三维立体织机、高速梳理机/铺网机、高速宽幅针刺机等自主研制及示范应用。(轻工纺织处)
(三)医疗器械和药品高端化发展
1、高端医疗器械和医药装备。心脏彩超等高端医疗超声系统, 医用内窥镜、数字血管造影等医学影像系统,医用直线加速器、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等大型治疗设备,智能仿生假肢、外骨骼机器人等医用康复辅助器具,脑起搏器、人工关节器官等高端植入介入器械及置换机器人,人造血管、全降解血管支架、颅内药物球囊等高值耗材,超 声探头、高性能聚四氟乙烯等关键零部件和医用材料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长效缓控释、药品连续生产、全密闭反应、在线检测(PAT) 等先进技术装备及数字化生产系统研制及应用。(石化医药处)
2、临床急需药品(不含疫苗、抗体、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制品)。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药物,新一代抗肿瘤靶向药物、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治疗药物,纳入国家鼓励研发目录清单的儿童用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和首家仿制药,纳入突破性疗法等加快上市注册程序的化药新药,中药(含民族药)新药和古代经典名方药品等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石化医药处)
3、高端原料药(不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限制类品种)。创新药原料药,抗肿瘤、抗耐药微生物等临床急需高附加值原料药,近 5 年获国际注册登记(DMF)的专利和特色原料药,采用高效酶催化、连续微通道、光/电反应等先进绿色生产技术的原料药,缓控释、载体给药等高端药用辅料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石化医药处)
(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1、制造服务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绿色节能等服务载体建设。(服务业发展处)
2、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链优化创新、工业互联网应用等服务能力建设,服务衍生制造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处)
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协同合作、产业链融通创新、产品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等综合性公 共服务载体建设。(服务业发展处)
4、咨询业服务能力提升。管理咨询、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工程咨询等行业咨询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处)
(五)废旧资源高值化利用
1、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分拣中心、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回收处理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等建设。新建拆解能力或现有拆解企业改扩建及搬迁升级、智能化拆解车间等建设。拆解产物深加工技术升级改造等建设。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服务业发展处)
2、废旧动力电池处理利用技术装备研制及应用项目建设。(机械 装备处)
3、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废旧纺织品物理化学法制备再生化纤(年产能≥6 万吨),废旧纺织品化学法制备再生化纤(年产能≥3万吨),以废旧纺织品为原料的再生化纤产业化应用。(轻工纺织处)
二、补助标准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其中,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 资的15%安排专项资金(其中,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安排比例为20%、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比例为10%)。
三、申报程序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中央企业负责本次项目的统筹谋划、统一推进、组织申报,认真做好专项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辅导。其中,地方企业项目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汇总申报,中央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项 目由中央企业总部汇总申报。申报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并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否则不予参加评审。一是每个项目都要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其中项目责任人应 是项目单位的相关领导,监管责任人应是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相关领导;二是申报企业要写明在20212023年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情况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没有获得过支持的也要予以明确。
四、申报时限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一般于2024 1 31 日前将项目申请及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具有相应资质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至发改委。


云南风蓝项目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Yunnan Fenglan project investment consulting Group Co.,Ltd.
服务热线
0871-65651888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大都二期一号写字楼27楼
Email:798798088@qq.com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典型案例                 诚邀合作                联系我们
----------------------------
----------------------------
 联系方式
客服热线:08716565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