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专业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公布发表时间:2019-08-09 11:30 2019年8月8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官网公布了《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自律评价工作。 早在2007年4月30日,人事部和发改委就制定发布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能力评价工作采用网上测试、网上评审的方式,将招采人员按能力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今年先期开展对已取得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原《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申请中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证书的工作。 通过建立招采人员能力评价三级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招采人员自愿参与能力评价,不断提高招采人员职业素质,规范招采人员职业行为,使之成为招标采购领域市场主体评价招采人员人才的权威标准体系。 同时,人社部对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人才能力评价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